砵崙中華學校校規
在學校要聼從老師的話.
不可反駁老師或是不服從老師.
上課發言要先舉手,并且在得到老師的許可後才發言.
不可在教室内喧嘩.
除休息時間或經老師許可外,
不可擅自離開教室.
在校期間, 十八歲以下學生,
不可擅自出入學校.如果要提早離開學校,
必需要有家長的信通知學校.
在校不可追逐,
亂丢纸屑, 或投擲東西.
在校不許嚼泡泡糖,
中飯可於下課後在教室裏吃,
不可在走廊上進食.
在校任何時間不可使用後面樓梯. (緊急事除外)
要愛惜公物.
破壊或濫用學校公物,
將會受到責罰,並负赔償責任.
不遵守上述校规的同學,
將會受到停學的處分,
或禁止參舆學校的活動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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